人大代表建议国家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
发布日期:2006-03-11 09:25 作者:
中国经济时报
记者王有军北京报道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破解‘三农’难题是关键,而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则是解决‘三农’问题的重要突破口,国家应鼓励和支持具有较强实力和辐射力的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吉林省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丛连彪对本报记者说。
丛连彪指出,现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引导农民实现农产品进入国际、国内大市场重要组织形式,能带动农民增收致富,还可促进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,促进现代农业发展。他建议国家加大力度,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:
一,国家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,安排贴息预算,加大财政对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费用;对被确定为国家级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的龙头企业,国家应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投入,支持技术改造、设备更新等基础性项目建设。二,通过财政对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,减少风险,确保贷款安全,引导商业银行金融支持,加快企业资金周转。三,加大对畜禽无规定疫病方面的资金投入。四,加大资金投入,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龙头企业和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基地。如对龙头企业出口创汇给予一定补贴,提高其在国际市场竞争力;提高农产品出口退税率;在营业税及增值税等方面,要给予其特殊优惠政策。